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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虚拟货币虚拟货币≠数字货币

imtoken最新app下载 2023-01-29 07:01:01

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区块链概念越来越受到关注,尤其是近期“央行数字货币或将推出”、“比特币再次飙升至10000美元大关”的消息不断。 “应用场景”和“数字货币”已经成为当前全球资本市场和金融界最热门的关键词。 但随之而来的是,不法分子的贪婪目光也“与时俱进”盯上了这一领域,借区块链之名进行诈骗。

“XX币,让你躺着也能赚大钱”“矿机一响,一万两黄金”“你养猪吗?新产品,成为百万富翁不是梦也不是梦”一夜成富翁”……在各种风险防范信息的教育氛围中,不少市民已经识破了大部分“老把戏”,避开了“套路贷”,顶住了“电信诈骗”,拆穿了“高返利”,但俗话说“不怕骗子,最怕识字的骗子”。 关于区块链技术的上述热点,通过发行所谓的“虚拟货币”、“虚拟资产”等“高科技圆你致富梦”的手段,你真的能看出来吗?

“要想从根本上远离这种违法侵权行为,大家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 陕西省经济发展战略研究会区块链研究中心首席专家郭建琼在接受采访时提醒广大市民,尤其是投资者,在面对各种区块链概念时,要牢记两个基本概念:一是概念区块链不能简单等同于虚拟货币或数字货币; 第二,虚拟货币也不等于数字货币。 理解并记住这两个关键概念将帮助您避免大多数骗局。

概念一 区块链≠虚拟货币

区块链是一种分布式数据管理的新方式。 打个比方,你以前家里有一本账本,你一个人记账。 如果嘴馋,想买点好吃的区块链包含比特币吗,账本上的记录可能也就十几块钱。 使用区块链技术后,就相当于家里人人都记账,总账谁都看得​​见,谁也改不了,也就是说区块链记录了所有发生过的,经过系统一致认可的交易。

加快发展区块链技术已经成为我国的“顶层设计”,而本次“顶层设计”的重点是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力争使我国走在理论前沿,占据世界领先地位。区块链新兴领域的创新前沿。 制高点,获得行业新优势。 然而,在一些“另类宣传”的影响下,不少市民一提到区块链,就会联想到“比特币”、“火币”等虚拟货币。

“这种错误的认知思维,就是‘一叶不见泰山’的典型。” 郭建琼教授表示,区块链是一项具有丰富内涵和应用场景的新技术,虚拟货币应该被视为区块链。 区块链技术的“副产品”之一,因此不能将区块链“简单粗暴”地等同于虚拟货币。 值得警惕的是,不少不法分子打着“技术创新、投资创新”的旗号,试图将区块链与虚拟货币等同起来。 不少专家学者一针见血地指出,要真正拥抱区块链技术,必须从防范虚拟货币“套路”入手。

其实,只要仔细研究国家层面支持区块链技术应用的相关政策规定,就会发现其中并没有任何支持虚拟货币发行的内容。

“传统上认为,比特币、莱特币等虚拟货币本质上只是一种工作量证明,前者是基础,后者是末端,两者的投资价值存在重大差异。” 郭教授强调,这种Reward points仅具有个体主观价值,无法成为天然货币,因为它们没有实际价值,无法形成普遍的价值共识,也因为无法准确描述市场上商品的价值,无法成为天然货币。完全成为一种货币。 “投资这种奖励积分,极易产生老鼠仓、传销等有害金融泡沫。目前充斥市场的区块链项目,大多纯粹以发行数字货币为目的,都具有此类危害性特征。”

概念二 虚拟货币≠数字货币

最近各种财经新闻频频提及的“央行数字货币”想必已经进入了大家的脑海。 那么,有望在近期登场的数字货币,是否与短时间内“暴涨”几倍甚至上百倍的“投资市场”中的“虚拟货币”一样呢?

央行数字货币是指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属于央行负债,具有国家信用背书,等同于法定货币。 它的功能属性与纸币完全相同区块链包含比特币吗,只是以数字形式存在。

通过以上解释,不难得出数字货币首先是货币,但虚拟货币和不法分子发行的所谓代币并不具备货币属性,只是狭义范围内的权利证明。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区块链工作组组长李礼辉曾写道:“数字货币必须具有合法地位、国家主权背书、责任明确的发行人。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和代币没有国家、没有主权背书,没有合格发行人,没有国家信用支持,这些都不是数字货币。”

从实际情况看,一些企业以“区块链创新”为名,在国内组织虚拟货币交易; 白皮书、虚构生态、集资或虚拟货币资产; 一些机构为境外注册的ICO项目、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等提供宣传、引流、代理交易等服务,宣传法定数字货币,骗取投资者资金。 这种“鱼目混珠”的不法手段,正是每个人都应该警惕和远离的陷阱。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日前公开指出,近年来,与虚拟货币(如ICO、IFO、IEO、IMO、STO等)相关的炒作行为翻新,炒作盛行,价格上涨暴涨,风险迅速积累。 相关融资主体通过非法销售和流通代币,向投资者或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募集资金,本质上是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行为,涉嫌非法销售代币票据、非法发行证券、非法募集资金——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

西安多部门持续打击非法“币圈”

事实上,早在2017年9月,国家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对ICO和虚拟货币交易场所进行清理整顿,国内虚拟货币交易规模已显着下降。 但近期,相关融资主体利用创新技术信息披露不对称,将国家鼓励区块链技术发展错误地等同于允许或鼓励发行虚拟货币,相关违法行为愈演愈烈。

从近期涉及虚拟货币的具体作弊手段来看,在其交易平台交易量大、人气高的表象下,一般隐藏着两种作弊套路:一是交易数据造假。 通过制造虚假的高交易量,吸引投资者“上钩”; 二是利用恶意“宕机”,强制杠杆交易平仓,操纵市场。 此外,虚拟货币往往沦为不法分子的洗钱工具,带来更大的社会风险。

对于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各种套路,各级监管部门一直在认真提醒风险。

今年3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题为《3月15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文章,强调该犯罪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将服务器移至海外,仍提供交易服务为国内投资者服务。 投资者怀揣着通过投资虚拟货币“一夜暴富”的梦想,殊不知自己的钱最终还是被不法分子骗走了。

4月2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也发布风险提示,详细描述了“出海”的套路。 互金协会提醒,由于“出海”操作,这些平台的经营者比较隐蔽。 他们频繁更改网站域名和服务器地址,并采取线上分流、线下交易等方式规避监管部门的打击。 注册地、办公地、业务开展区域往往不同,消费者往往无法确定经营者的身份。 一旦发生财产损失,很难挽回。

中国人民银行提醒大家,谨防掉入虚拟货币陷阱,切记“第一时间报告”。

互金协会还提醒,“如发现任何机构涉及此类非法金融活动,应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及时向市公安机关报案。”及时的方式。”

记者从西安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该市相关职能部门持续严厉打击非法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和机构“圈圈”活动近年来一直很高。 经认真查处,取缔了陕西一家违规经营比特币交易平台的贸易公司,以及从事Tiktok、Vika、Postkacoin的相关运营公司。

“尽管如此,我们发现仍有部分投资者心存侥幸,试图‘火中取栗’,有人认为自己投资的‘交易平台’属于龙头企业,是安全的。” 警告:无论不法组织及其渠道如何暗中鼓吹虚拟货币的“投资机会”以吸引更多投资者“上船”,但从实际情况来看,“风险高、波动性大”才是“投资机会”的虚拟货币。 标准配置,“归零”是大多数币种回归的方式。

本群文章由记者刘宁才撰写